為加強市區公租房分配管理,規范公租房申請、審核工作,寶雞市出臺了《寶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寶政發〔2019〕10號)和《寶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市區公租房保障對象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寶住建函〔2019〕162號)。
1.申請公租房的準入條件
申請家庭是指父母、未成年子女、未婚子女,由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員為申請人。申請人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市區范圍無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27.84平方米(含),且未享受其它保障性住房。
一、 城鎮低保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具有市區城鎮戶籍
2.是具有民政系統發放的市區城鎮低保或街道辦(鎮政府)發放的市區城鎮低收入家庭認證書的住房困難家庭。
二、 城鎮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申請條件:
1.具有市區城鎮戶籍(申請人配偶不是本市區城鎮戶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區的,應視為本市區城鎮戶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年度為3537.33元/月)。
3.家庭成員擁有的機動車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非住宅房產等財物總價(機動車輛價值以購車發票金額與購置稅發票金額之和計算,房產價值以稅務部門價格評估系統評估為準,財物含銀行存款和有價證券),不超過購買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的40%(14.4萬元)。
符合以上條件的單身人士申請公租房,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年滿35周歲。
(2)申請人為符合相關規定的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殘疾軍人、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等優撫對象且已成年。
(3)申請人為民政部門認定的孤兒,現已成年。
(4)申請人父母過世,且已成年。
三、新就業無房職工
1.市區城鎮戶籍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或非市區城鎮戶籍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畢業未滿5年;
2.在市區范圍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及以上、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1年及以上等情形之一;
3.家庭財產不超過14.4萬元。
四、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1.在市區范圍穩定工作,用人單位簽訂1年及以上的勞動合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及以上、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1年及以上等情形之一;
2.家庭人均收入不超過3537.33元/月;
3.家庭財產不超過14.4萬元。
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租房
1.名下擁有車輛價值超過14.4萬元的(以購車發票為準);
2.名下擁有工商登記信息,注冊資金超過14.4萬元的。
申請需提交材料
申請人應當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或離婚證等家庭成員身份及關系證明。
其次:
1.新就業無房職工應提供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
2.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營業執照;
3.符合優先分配條件的申請人應提供相關證件、證書等證明材料;
4.申請人家庭成員中有在外地工作的,應提供在外地工作的家庭成員工作單位加蓋公章的工資條或工資發放表;
5.在市區有房產的,提供不動產登記證或商品房購房合同;
6.擁有機動車輛的,提供購車發票與購置稅發票;
7.核實申請人工資收入時,工資發放表、工資流水、微信轉賬截圖等均可作為工資收入的佐證材料。
以上規定材料屬證明的提交原件,屬證件、證書的提交復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對。
如何申請寶雞市公租房?
1.城鎮家庭(單身人士)由申請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向工作單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家庭成員均無工作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新就業無房職工、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向用工單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
2.手機端申報:
1.進入微信小程序“陜西保障房”微申請:公租房申請;
2.進入“個人中心”注冊實名賬號;
3.進入“公租房申請”選擇申請行政地區并查看申請須知;
4.填寫基本信息;
5.填寫家庭成員信息→填寫住房信息→填寫家庭資產信息→上傳相關資料照片(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等)。
寶雞市保障房服務熱線電話:0917-3901680
渭濱區住房保障服務熱線電話:0917-312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