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各有關部門,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財政局:
《陜西省罰沒登記證》(以下簡稱《罰沒登記證》)制度實施以來,對治理整頓亂收費亂罰款行為,規范政府執法行為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政府非稅收入收繳電子化改革的不斷完善,現行罰沒登記證制度已不適應新形勢下罰沒收入管理的需要。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和簡政放權,進一步提高罰沒收入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6]33號)、《財政部關于印發〈罰沒財物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20]54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罰沒登記證》及年審制度。自2025年5月1日起,在全省統一取消《罰沒登記證》及年審制度,《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陜西省罰沒登記證管理辦法>的通知》(陜財辦綜[2007]53號)同時廢止,《陜西省非稅暨票據管理一體化平臺》中“罰沒證申請”和“罰沒證申請審核”等相關功能模塊停止使用,此前各級財政部門為執罰單位核發的紙質版《罰沒登記證》一律作廢。
二、嚴格罰沒收入項目審核審批。取消《罰沒登記證》后,對罰沒收入的審批和收繳全面推行電子化管理,對行政執法機關執法權的審核和收繳管理等均通過《陜西省非稅暨票據管理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非稅平臺”)線上辦理;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將現行非稅平臺中的“罰沒證申請”功能模塊并入“項目掛接申請”模塊。執罰機關在申請罰沒收入項目掛接時,必須上傳執罰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和行政罰沒的法律依據及其他合法有效的行政執法文件等相關資料。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對照上述規定認真把關、嚴格審批,確保罰沒收入依法有據、合法合規。罰沒收入項目審批和票據申領通過后,執法人員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執法證》《工作證》等有效證件,方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罰沒登記 證》取消后,罰沒收入收繳管理、分成管理、票據管理等仍按現行政策執行。已經審批過的項目,可以繼續使用。如遇單位法人或編制機構調整,應重新提交“項目掛接申請”,重新審核罰沒收入項目,及時變更相關信息,確保罰沒收入的合法性和時效性。
三、全面強化罰沒收入監管。罰沒收入是行政執法的延伸,各級財政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完善監管方法,提升監管效力。要加強罰沒政策宣傳,在各級門戶網站公布舉報電話,隨時受理亂罰款的舉報,解答政策、受理投訴,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要加強對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等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對罰沒收入增長異常的地區及時開展實地核查。要充分發揮監督合力,運用審計、巡視、投訴舉報平臺等反映的線索,嚴肅查處各種亂罰款行為,對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國發[2024]5號)、《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國務院令第281號)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堅決防止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罰款等亂罰款行為。(來源:陜西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