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楊陵示范區財政局、林業主管部門,秦嶺國家植物園,省林業局直屬有關單位:
為加強濕地保護,規范我省濕地恢復費繳納和管理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林草局關于印發<濕地恢復費繳納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24]15號)和財政部《關于修訂2024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通知》(財預[2024]48號)有關精神,并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做好我省濕地恢復費繳納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繳對象及范圍
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圍及蓄滯洪區內的濕地外,在我省范圍內經依法批準占用重要濕地,且沒有條件恢復、重建的,占用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濕地恢復費。重要濕地包括:國家重要濕地(含國際重要濕地)和省級重要濕地。
二、征收主體及流程
濕地恢復費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征收。占用重要濕地的單位,應當在自然資源部門辦理用地審批時,同時將涉及重要濕地的用地情況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根據占用重要濕地實際情況,核算濕地恢復費征收額,并向占用單位開具濕地恢復費繳納通知單。
占用單位應在收到濕地恢復費繳納通知單的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繳納濕地恢復費。
三、繳納標準
占用重要濕地的,繳納標準為每平方米200元;占用重要濕地中的泥炭沼澤濕地。按照繳納標準的3倍執行。
四、繳庫事項
濕地恢復費屬政府非稅收入,應全額上繳省級國庫,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繳庫時填列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濕地恢復費收入(1030226)”,使用財政部統一監(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
五、退庫事項
占用重要濕地項目未實施且未導致濕地面積減少或者質量下降,以及其他事項需要退付濕地恢復費的,占用單位向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提出退付申請。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后,按規定向省財政廳申請辦理濕地恢復費撥付手續。
六、其他事項
各市區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濕地恢復費征收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確保濕地資源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省財政廳、省林業局反映。(來源:陜西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