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當事人: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鼓勵政府采購失信主體不斷完善和重塑自身信用,營造政府采購領域良好營商環境,根據《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年—2026年)》(國辦發[2024]33號)以及《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58號)有關精神,現就做好我省政府采購領域信用修復工作通知如下:
????一、修復范圍
???本通知所稱信用修復 ,是指政府采購失信主體在一定期限內主動糾正其違法失信行為 ,消除不利影響 ,按照規定條件和程序,移除其在政府采購指定媒體和“信用中國(陜西)”網站的政府采購行政處罰信息,重建信用的過程。
???二、修復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信用修復:
???(一)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在公示有效期間內;
???(二)失信主體在失信行為發生后,依法履行處罰要求和法定義務,在規定期限內主動修正和整改失信行為 ,作出修復承諾;
???(三)失信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3個月,其中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消防領域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6個月。
???三、修復程序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辦理本機關作出的政府采購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包括受理申請、審查材料、核查情況、作出認定、實施修復等工作。
???(一)提出申請。申請信用修復的失信主體向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財政部門提出修復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修復申請表
???2.申請材料。內容包括:行政處罰決定書復印件、失信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截圖、依法繳納罰款截圖、
??授權委托書以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
???3.整改證明材料;
???4.信用修復承諾書
???(二)受理申請 ,財政部門收到失信主體申請5個工作日內,
???對信用修復進行初步審核。不屬于修復范圍或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失信主體 ,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應當補正的材料。未書面告知不予受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審查復核。財政部門受理后,應當對失信主體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整改違法事項、消除不良后果等情況進行審查。必要時應當實施調查或者要求失信主體提供專業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作出決定。財政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修復決定或者不予修復決定。作出不予修復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失信主體,說明不予修復的理由。發現失信主體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除作出不予修復決定之外,還應當將弄虛作假的信息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披露。
???(五)修復處理。信用修復應當由作出行政處罰的財政部門實施,完成修復后,將原不良信息改為檔案保存,不再通過政府采購指定媒體披露。
???(六)撤銷修復。信用修復完成后,發現失信主體在信用修復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撤銷準予修復決定,并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次受理該失信主體的修復申請。政府采購指定媒體信用修復完成后,失信主體可按照“信用中國(陜西)”網站規定的程序進行“信用中國(陜西)”的信用修復。各級財政部門應予出具相關證明。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充分認識做好信用修復工作對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政府采購市場公平競爭、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信用修復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受理和處理失信主體的修復申請。
???(二)落實責任,嚴格標準。要明確信用修復工作職責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完善內控機制,不得對不符合條件的失信主體實施修復、對符合條件的失信主體不予修復,確保信用修復工作的嚴肅性和規范性。
???(三)完善機制,統籌管理。要把信用管理同日常監管結合起來,既要依法記錄、公示行政處罰信息,又要及時、依規進行信用,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讓信用管理成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的有力抓手。(來源:陜西省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