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級各部門、單位,各縣區財政局、高新區財政中心,市政府采購中心:
為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切實維護采購人、供應商、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工作質效,營造良好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 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 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國辦發〔2024〕33號)、《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陜西省財政廳關于全面加強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陜財辦采〔2020〕11號)、《陜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陜財辦采〔2018〕20號)、《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陜財辦采資〔2017〕153號)等文件,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政府采購領域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 、依法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
(一)強化政府采購預算管理。預算單位應編實編細貨物、工程和服務政府采購預算,以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為依據,合理確定采購品目和采購方式,確保政府采購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準確性、規范性,落實“無預算不采購、超預算不采購、不超標準采購”要求,與部門預算同步編制、同步公開。按規定時限完成采購計劃備案,加快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進度,落實政府采購信息系統與“財政云”一體化系統對接要求。
(二)加強政府采購績效管理和需求管理。預算單位應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績效管理,健全采購人對采購需求和采購結果負責機制,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確保采購結果實現相關的績效和政策目標。圍繞政府采購項目績效目標,科學合理制定采購需求,落實支持鄉村振興、科技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提高采購效率,節約采購資金。
(三)規范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規范信息發布行為,按照“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主體責任,加強信息公開內容審核管理,按照統一格式和規定時限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公告、公示信息,確保政府采購信息要素齊全、內容完整、用詞準確。落實真實、準確、合法、及時、全鏈條公開要求,重點做好采購意向、采購公告、采購結果、采購合同、履約驗收信息、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執行情況等公告公示。限額標準以下項目可以在本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發布政府采購信息,也可以通過陜西省政府采購服務協會網站發布政府采購信息,提升政府采購透明度。
(四)健全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以項目績效為目標、以采購全鏈條管理為抓手,推動采購人加強內控管理,落實權責對等要求,落實“誰采購、誰負責”。采購人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合規性審查等議事決策機制,強化內部控制。采購人應當選派或者委托責任心強、熟悉業務、公道正派的人員作為采購人代表參加評審,并遵守利益沖突回避原則。采購人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前認真審查評審委員會提交的書面評審報告,發現異常情形的,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復核,確認存在問題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糾正。采購人應當重視合同履約管理,健全管理機制,落實管理責任。采購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政府采購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政府采購和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文件資料和信息數據,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檔案的完整和安全,不得篡改、損毀、偽造或者擅自銷毀政府采購檔案。
二、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
(一)完善專家信息。全面核查清理在庫政府采購評審專家信息,明確評審專家應具備的補充條件,能夠熟練操作使用計算機獨立完成評審工作,及時參加政府采購業務知識培訓,準確選擇評審專業和評審區域,并提交個人信用情況資料,健全專家庫全過程管理制度,完善專家庫選聘、退出、信用評價等動態管理機制。
(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對評審專家的教育、提醒、監督,建立評審前紀律提醒制度,評審過程監督制度,評審后評議等相關制度,督促評審專家認真、公正、誠實、廉潔、勤勉地履行專家職責,嚴格遵守評審紀律,并對評審結果終身負責。評審專家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提出回避;不得對其他評審委員會成員的獨立評審施加不當影響;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收受投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的要求;不得透露評審委員會成員身份和評審項目;不得透露投標文件的評審、中標候選人的推薦等有關事項;不得故意拖延評審時間,或者敷衍塞責隨意評審;不得在合法的評審勞務費之外額外索取、接受報酬或者其他好處;嚴禁組建或者加入可能影響公正評審的微信群、QQ群等網絡通訊群組。
(三)規范專家抽取。采購人應當從陜西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積極推廣網絡遠程異地評審,解決本地專家數量少,評審專家“熟面孔”“小圈子”問題。
(四)加強報酬發放管理。按照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在評審工作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由采購活動組織單位依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標準》,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統一支付評審專家評審勞務報酬。采購活動組織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專家發放正常勞務報酬以外的其他任何錢物。
三、規范政府采購代理行為
各級采購人應當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簽訂政府采購代理書面委托合同,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依法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活動,承擔相應責任。市縣財政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強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采購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依法依規、誠信自律經營,嚴禁采取行賄、提供回扣或者輸送不正當利益等非法手段承攬業務。集中采購機構、各代理機構對于采購人、投標人、評審專家等提出的違法要求應當堅決抵制、及時勸阻,不得背離職業道德無原則附和;不得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政府采購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收取高額的采購文件等資料費用,電子化采購不得收取采購文件工本費;采購代理活動結束后,及時向采購人提交全套政府采購檔案資料,不得篡改、損毀、偽造或擅自銷毀;不得與采購人、投標人、評審專家、電子化采購平臺運行服務機構等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購活動當事人合法權益。
四 、提升政府采購監管效能
(一)強化部門監督。各級主管部門應切實履行部門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指導本部門本系統所屬預算單位落實采購人主體責任,完善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規范政府采購項目組織實施,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積極穩妥處理投訴舉報案件,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二)提升“互聯網+政府采購”。加快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平臺建設,積極推進電子保函業務,進一步降低供應商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推進框架協議采購和電子賣場采購,打造“多頻次、小額度、通用類項目”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規范多頻次、小額度、通用類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持續推進“政采貸”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擴面增量,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更好服務供應商資金需求。完善采購信息系統功能,運用大數據分析、行為預警等手段,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各環節的合規性和時效性進行實時動態監控,推進智慧監管,提升監管實效。
(三)加強常態化執法檢查。應用政府采購電子化投訴平臺,推進政府采購投訴“一網通辦”,進一步暢通權利救濟渠道,做到“有訴必應”。對投訴中涉及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共同違法的問題,實行“一案雙查”。持續開展政府采購領域四類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維護公平競爭。
(四)加強協同監管。財政部門要加強與發改、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協同,建立健全部門協同機制,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對供應商提供虛假認證證書、檢測報告開展核查,會同公安部門嚴查政府采購招標中發現的串通投標行為,會同紀檢監察等部門就問題線索移送、案件查處等進行協作配合,嚴肅查處政府采購領域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來源:寶雞市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