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財政局:
為規范政府采購領域行政裁決結果運用,保護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就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實施行政裁決結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是促進政府采購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的有效措施,是完善政府采購糾錯機制和監督手段的重要途徑。在政府采購監督檢查、投訴處理以及行政處罰工作中,各級財政部門應做到證據確鑿充分,法律法規適用正確,程序流程符合相關規定。對于供應商不服投訴處理決定所涉及的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各級財政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及時提供作出行政行為的合法證據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
二、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將作出的投訴處理和監督檢查結果,在陜西政府采購網進行公告。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上傳投訴處理及監督檢查決定書,方可變更采購結果等相關事項操作。
三、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執行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決定。對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結果與投訴處理決定一致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將結果告知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對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結果改變投訴處理決定的,各級財政部門可以重新作出投訴處理決定或下達其他形式的文件告知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變更決定以及變更內容,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網發布《采購結果更正公告》,并在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上傳財政部門相關文件進行采購變更。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以及行政復議期間,投訴處理決定不停止執行。(來源:陜西省政府采購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