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4-00441 | |
發布機構: 渭濱區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 2024-12-02 |
名??稱: 2024年渭濱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情況報告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號: |
一、工作概況
2024年,渭濱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要求,致力于提高規范性文件的質量與管理水平。全年共制定、修訂及廢止了若干行政規范性文件,內容涵蓋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社會民生等多個領域,為區域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二、主要工作措施與成效
(一)嚴謹制定程序
1.在文件起草環節,各部門深入調研,廣泛收集相關數據與信息,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網上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確保文件內容貼合實際且具有廣泛民意基礎。
2.嚴格執行合法性審查制度。區司法局對所有擬出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合法性審查,重點審查文件的制定主體、權限、程序以及內容的合法性,審查率達100%,有效避免了違法違規文件的出臺。
(二)強化文件管理
3.建立健全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編號、發布制度?,F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統一編號并通過政府官方網站等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布,方便公眾查詢與監督,文件公布的及時性與準確性顯著提升。
4.加強文件動態管理,定期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政策調整或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文件及時進行廢止或修訂。本年度共廢止行政規范性文件14件,修訂0件,確保了規范性文件的有效性與時效性。
(三)推進文件實施與監督
5.積極推動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實施,要求各相關部門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與措施,明確責任分工與時間節點,確保文件規定得以有效落實。通過跟蹤檢查發現,大部分文件在促進相關領域工作開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如在城市管理領域的規范性文件實施后,城市環境秩序得到明顯改善。
6.強化對規范性文件的監督檢查。建立了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機制,內部通過行政復議、行政執法監督等方式對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外部鼓勵公眾、媒體對規范性文件實施過程中的問題進行監督舉報,有效維護了政府公信力與公眾權益。
三、存在問題
7.部分起草部門在文件起草過程中,對政策的前瞻性研究不夠深入,導致部分規范性文件在實施較短時間后因政策環境變化需要修訂,影響了文件的穩定性與權威性。
8.公眾參與規范性文件制定的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部分征求意見活動參與人數較少,反饋意見質量不高,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文件的科學性與民主性。
9.規范性文件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還有提升空間,文件檢索、查詢功能不夠便捷高效,難以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信息需求。
四、改進措施
10. 加強對起草部門的培訓與指導,提高其政策研究與文件起草能力,鼓勵在起草過程中開展前瞻性研究與風險評估,確保規范性文件的穩定性與適應性。
11. 加大對公眾參與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宣傳力度,創新征求意見方式,提高公眾參與的便捷性與積極性,如利用新媒體平臺開展互動式征求意見活動等。
12. 加大對規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設的投入,優化文件管理系統,完善文件檢索、查詢、分析等功能,提高規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總結與展望
2024年渭濱區人民政府在行政規范性文件工作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通過嚴謹的制定程序、強化的管理措施與有效的監督機制,保障了規范性文件的質量與實施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改進。未來,將繼續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水平,充分發揮行政規范性文件在區域治理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作用,為渭濱區的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障。
寶雞市渭濱區司法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