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3-00038 | |
發布機構: 渭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 2023-12-21 |
名??稱: 關于公布《渭濱區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號: 寶渭政辦發〔2023〕56號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根據《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寶雞市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寶政辦發〔2023〕43號)要求,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行政備案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渭濱區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實行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管理
各部門要認真對照《渭濱區行政備案事項清單(2023年版)》,切實做到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行政備案。列入清單的事項,要落實責任主體,對以備案之名行許可之實的,要堅決清理糾正。清單應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立改廢釋、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適時按程序進行動態調整。
二、規范實施行政備案
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行政備案事項要素實施行政備案,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規范性文件,逐事項明確備案條件、設定依據、備案流程、辦理時限以及備案材料空白樣表和示例范本等要素,編制辦事指南,嚴格遵照公開的辦事指南執行,不得隨意增加備案條件、備案材料,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備案。
三、夯實行政備案事中事后監管責任
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強化行政備案全過程管理,依照政策法規和“三定”規定逐項確定監管主體,明確聯動機制、監管范圍、監管標準、數據共享等內容,切實落實監管職責,堅決杜絕“以備案代監管”“不備案不監管”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要加強備案信息歸集運用并強化監測分析,不斷提高監管的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實施“信用監管”“審慎監管”“移動監管”等方式,實現行政備案監管方式多元化、高效化,為市場創造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以高效能監管保障高質量發展。
四、推進行政備案與監管協同聯動
對清單內備案與監管分離的事項,由行政備案實施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政策規定履行備案、監管職責,備案與監管責任以相應備案信息推送為界劃分。行政備案實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監督制度,依法及時對行政備案材料進行統計、存檔和核查;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備案信息進行事中事后監督檢查時,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具有執法資格工作人員依法進行,對未按要求在法定時限內進行備案的市場主體,應當根據有關行業規定依法處理,并責令其限期進行備案。對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備案的,應當及時通報行政備案實施部門依法處理。
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