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610300-1161030201600521X6/2023-00035 | |
發布機構: 渭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布日期: 2023-11-23 |
名??稱: 關于印發渭濱區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號: 寶渭政辦發〔2023〕51號 |
政策解讀:圖解:《渭濱區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現將《渭濱區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寶雞市渭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渭濱區2023-2024年
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陜西省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個全國生態日之際作出的重要指示 奮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工作方案》《寶雞市大氣污染治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努力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總抓手,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要目標,有序推進秋冬季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見效。
二、工作目標
(一)實施時間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
(二)攻堅目標
堅持微克必摳,每天必爭,奮力完成秋冬季細顆粒物(PM2.5)濃度、優良天數、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數攻堅目標(見附件1)和各項年度約束性指標任務(見附件2),確保2023-2024年秋冬季重度以上污染天數量同比減少。
三、重點任務
(一)優化四大結構
1.加快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嚴控四季度非電力用煤炭消費量指標,確保全區非電力用煤炭消費量同比2019年-2022年四季度不增長,將非電力用煤炭削減指標分解落實各煤炭消費單位,建立清單,逐月考核通報。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企業和能效標桿或績效A級企業、引領性企業實行優惠電價政策。〔區發改局牽頭,區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2.加快優化調整供熱結構。嚴格履行集中供熱站備用燃煤鍋爐啟用的審批程序。開展清潔取暖提升專項行動,持續實施補貼激勵,對散煤雙替代任務完成不實、改造效果不好、后續監管不力的開展整改提效并跟蹤督查。〔區發改局牽頭,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參與〕
3.加快優化調整產業結構。以橡膠、玻璃等重點行業落后裝備為重點,開展專項整治,對屬于產業政策淘汰類的,立即停產,限期淘汰。制定高污染涉氣企業搬遷改造提升計劃,建立退城搬遷改造項目庫,推動橡膠等工業企業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出臺企業退城入園辦法,加快推進中小微企業退城入園,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向鄉鎮流動聚集。〔區工信局牽頭,區發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4.加快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年底前完成12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的淘汰任務。配合市級部門推進渣土車、商砼車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替代,逐步淘汰渣土清運行業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車輛。嚴格高排放貨運車輛限行區管理,加大限行區內高排放車輛和尾氣超標車輛的查處力度。〔渭濱交警大隊牽頭,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局參與〕
配合市級部門有序推進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建設,新增或更新輕型環衛車輛等新能源汽車比例力爭達到100%。〔區交通局牽頭,區發改局、區城管執法局參與〕
配合市級部門加快推進渭濱大道、公園路、火炬路、清姜路等交通擁堵路帶“綠波帶”建設,有效提升車流通行速度。〔渭濱交警大隊牽頭,區發改局、區交通局、區大數據局參與〕
(二)積極穩妥實施散煤治理
5.實施散煤治理提升改造計劃和清潔取暖工作方案,推動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補助方案落地。11月底前完成散煤治理提升改造任務,有效遏制冬季采暖季期間散煤流通使用問題。〔區發改局牽頭,區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參與,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環節監管,建立散煤煤質監管倒查追溯機制和散煤監管聯動協查機制,加強對以直送、網絡等方式流動銷售散煤行為的監督檢查。秋冬季期間每月組織開展一次煤質專項抽檢。〔區市場監管局牽頭,區發改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局、公安分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區住建局參與〕
11月底前完成Ⅲ類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調整工作。〔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能源替代區域為重點,嚴格禁止散煤復燒和生物質直接燃燒。全面落實各級網格化監管責任,建立24小時值守制度,加強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時段專項巡查,確保露天焚燒火情“發生即發現,發現即處置”。〔區發改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三)深入開展工業源減排
6.深入拓展燃煤鍋爐清潔化改造。嚴把燃煤鍋爐準入關口,建成區禁止新建燃煤鍋爐。全面開展燃煤、燃氣、生物質鍋爐污染物監測,對新排查發現的鍋爐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年底前完成環境監測,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實施綜合整治。11月底前完成20蒸噸每小時及以上鍋爐在線監測安裝實現全覆蓋并聯網。推動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深度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濃度控制在30毫克/立方米以下。年底前,完成淘汰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不含2018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20蒸噸及以上鍋爐)。〔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市場監管局參與〕
7.實施重點行業和重點設施深度治理。聚焦重點涉氣企業、重點行業頭部企業、排放大戶,深入開展“沖A、增B、減C、清D”績效升級行動,力爭年底前,重點行業績效分級B級及以上和引領性企業達到5家以上。新、改、擴建涉氣重點行業企業應達到環保績效A級、績效引領性水平。完成好貓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西廠印刷生產線治污設施提標改造。〔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交通局、區住建局參與〕
8.加強重點行業監管。鼓勵玻璃等行業對標國內最嚴標準,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濃度在相關標準限值的90%以內。對龍山雅居熱源站等排氣筒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等排污大戶,重點檢查在線監控設施正常運行情況。涉NOX、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大且未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以及采取低效治理技術且未安裝在線監測設施的企業,生態環境部門要逐企業派駐工作人員,強化監管,實現執法、監測全覆蓋。〔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工信局參與〕
9.持續抓好揮發性有機物排查整治。嚴厲打擊LDAR檢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不符合治理技術要求儲罐原則上在年底前完成加裝高效治理設施或調整儲存方式。開展涉活性炭揮發性有機物處理工藝專項整治,嚴肅查處活性炭裝填量和更換頻率不足、以次充好、吸附裝置運行維護不正常等問題。〔生態環境分局牽頭〕
建立健全涉揮發性有機物生產經營主體數據庫,督促企業建立質量管控機制。按照國家標準持續組織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達標情況聯合檢查,嚴厲打擊使用、生產不達標的涉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的行為。〔區市場監管局牽頭,生態環境分局、區住建局參與〕
(四)持續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
10.開展在用機動車污染排放專項執法行動。開展在用柴油貨車污染管控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按照“環保取證、交警處罰”模式,每周至少開展1次聯合執法。以城市渣土清運通道和垃圾清運車輛運行線路等柴油貨車重點通行路段,城市及周邊年運輸貨物超過100萬噸的工業企業、物流集散地、工業園區、公共交通場站為重點,建立重點機動車監管單位清單,開展路查路檢和入戶檢查,嚴查嚴處超標排放、“冒黑煙”及燃氣貨車拆除后處理裝置等行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及以上)的重點用車單位,2023年底前完成5戶企業門禁系統建設。〔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渭濱交警大隊、區交通局、區住建局、姜譚經開區管委會參與〕
11.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執法。以涉土工地、機械加工、道路維修養護、物流園區等行業為重點,全面排查日均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大于10臺的單位,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重點監管單位名單。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制度,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嚴肅查處劃定的限制區域內使用低于第三階段和在用機械排放標準三類限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重點監管名單企業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檢測率不得低于80%。〔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區市場監管局參與〕
12.抓好油品質量檢查。以加油站和企事業單位自備加油庫為重點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和油品質量情況;對不按要求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并正常使用的、銷售不符合標準產品的加油站予以嚴肅查處,并溯源追蹤油品生產企業。持續開展黑加油站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高速公路,國、省道路沿線加油站油品質量、車用尿素抽測抽檢,實現秋冬季全覆蓋。實施物流園區柴油貨車油箱油品抽測抽檢。〔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區發改局、區工信局、區交通局參與〕
(五)強化揚塵管理
13.開展道路深度保潔。加大城市外環路、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出入口等重要路段濕法機械化清掃和沖洗保潔力度。建立城市一、二級道路清單,實施道路深度保潔,實現考核全覆蓋,突出路面塵土量指標考核,確保一、二級道路路面塵土量分別不高于1.4克/平方米、2.9克/平方米。加強城市及周邊道路兩側裸土、長期閑置土地綠化、硬化,對柴油貨車停車場實施路面硬化。〔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住建局、區交通局、各鎮街參與〕
嚴格降塵量月度監測排名制度,全區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6噸/月·平方公里。〔區城管執法局牽頭,生態環境分局參與〕
14.加強建筑工地揚塵管理。嚴格落實工地“六個百分之百”,將建筑施工揚塵防治落實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施工工地揚塵排放超過《施工揚塵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的立即停工整改;除沙塵天氣影響外,PM10小時濃度連續3小時超過150微克/立方米時,暫停超過環境質量監測值2.5倍以上的施工工地作業。占地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和揚塵監測設施,并與主管部門聯網。開展揚塵監測監管系統運行可靠性、數據真實性、聯網有效性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揚塵在線監測造假行為。〔區住建局牽頭,區城管執法局、區統建局參與,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15.開展渣土車揚塵整治。加強渣土車揚塵管理,推進渣土車車輪、底盤和車身高效沖洗,保持行駛途中全密閉,通過視頻監控、車牌號識別、衛星定位跟蹤等手段,實行揚塵全過程監督。制定渣土車揚塵整治專項執法方案,嚴厲查處非法運輸、拋撒滴漏、帶泥上路、高尖裝載等違法行為,建立渣土車運行管理公司清單,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公司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渭濱交警大隊牽頭,區住建局、區城管執法局、區統建局、區林業局、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六)加強面源污染管理
16.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管理。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燃放管控政策。禁燃區域全面禁售、禁放煙花爆竹。強化煙花爆竹運輸、銷售、燃放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違規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公安分局牽頭,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局、生態環境分局參與,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17.全面推動生物質綜合利用。因地制宜做好秸稈飼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五化”利用工作。完成農業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領域散煤替代,將秸稈、柴薪等農業廢棄物統一納入閉環處理處置體系,力爭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以上。落實鎮村兩級常態化巡查監管機制,嚴格管控秸稈焚燒等行為,加大舉報、處罰、問責工作力度,嚴格實施秸稈焚燒的管控措施和追責辦法。〔區農業農村局牽頭,生態環境分局參與,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18.加大餐飲油煙治理。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定期維護,經整改仍無法達標排放油煙的限期調整經營業態。持續排查整治餐飲油煙、露天焊接、露天噴漆、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等方面的違法排放問題,下氣力解決老百姓“家門口”的油煙、惡臭等突出問題。〔區城管執法局牽頭,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建局等參與,各鎮街、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配合落實〕
(七)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行動
19.堅持底線思維應對。及時發布重污染預警信息,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突出重點精準減排、分級差異管控,市修編后確保“削峰降頻”。及時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編,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系統推進門禁系統監管應用,制定移動源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方案,建立用車大戶清單,實現動態管理,倒逼重點用車企業更新、選用清潔運輸車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生態環境分局牽頭,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參與〕
四、保障措施
20.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區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將工作任務逐項細化,明確工作職責、工作要求。要建立秋冬季攻堅工作機制,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并將主要任務納入當地督查督辦重要內容,強化指揮調度,完善網格管理,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各鎮街、區級各有關部門自11月起每月1日、15日各報送一次工作進展。〔區大氣專項辦牽頭,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參與〕
21.積極宣傳引導。深入宣傳好陜西公民藍天公約,加大秋冬季攻堅期間工作亮點、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對突出問題、負面典型案例進行公開曝光、依法依規問責到底。完善有獎舉報制度,鼓勵企業員工、群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強化公眾監督。做好輿情應對處置工作。針對散煤燃燒、秸稈焚燒、煙花爆竹燃放、車輛繞行等管控政策提前開展正面宣傳引導,營造攻堅良好氛圍。〔區大氣專項辦牽頭,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參與〕
22.強化考核督察。定期調度各項重點任務進展情況,做到精準化指揮管控,平時力爭保良、重污染削峰降頻。對空氣質量明顯惡化、目標任務進展滯后的鎮街,綜合運用通報排名、預警、提醒、公開約談等措施,督促各鎮街、各部門落實屬地責任和監管責任。〔區大氣專項辦牽頭,各鎮街、各相關部門、天臺山管委會、姜譚經開區管委會參與〕
附件:1.渭濱區2023年10月-2024年3月PM2.5、優良天數、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指標附件1.pdf
2.渭濱區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措施任務附件2.pdf